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 私募基金 > 私募证券基金 >

办理私募基金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6-29 10:18:38 阅读数:552

1、私募基金备案所需条件。
根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主要投资方向和基金类别;
(2)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在筹资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股说明书的,应当提交基金招股说明书。以公司、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还应当提交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用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提交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提交托管协议;
(4)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股权基金备案材料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布私募股权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为私募股权基金办理备案手续。私募基金公司办理
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要求。
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办法,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基金经理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第三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自律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业务活动。
第四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登记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以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基金经理登记。
第五条私募股权基金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申请登记的,应当如实填写基金经理的基本信息、高级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和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
第七条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纠正。
在申请登记期间,如果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基金业协会可以通过采访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咨询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等方式核实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
第九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整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到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手续。网站上公布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的基本信息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的名称、设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和基本诚信信息。
宣传信息不构成对私募股权基金经理投资管理能力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依法解散、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取消基金经理的登记。
第十一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股权基金筹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股权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如实填写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公司基金在履行基金备案手续的同时,还需要作为基金经理办理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第十二条私募股权基金备案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私募股权基金备案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集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布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情况,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的备案手续。网站上公布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信息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的名称、设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上一页: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条件有哪一些
下一页: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代办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