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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6-29 09:42:41 阅读数:344

一、私募基金注册备案所需条件
根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行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基本信息:
(1)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主要投资方向和基金类别;
(2)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在筹资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股说明书的,应当提交基金招股说明书。以公司、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还应当提交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用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提交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提交托管协议;
(4)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布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为私募基金办理备案手续。
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要求
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投资基金,包括基金经理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行业协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登记和私募股权基金备案,自律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应当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登记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以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五条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行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申请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基金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合伙人、基金管理的基本信息。
第七条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纠正。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期间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行业协会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基金行业协会可以采访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及相关专业协会的意见,核实私募股权基金经理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
第九条私募股权基金经理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基金行业协会应当自收到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布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为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办理登记手续。网站上公布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的基本信息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和基本诚信信息。
公共信息不构成对私募股权基金经理投资管理能力和持续合规性的认可,也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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